200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号召全国各行业开展治理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这一举措,
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巩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成果,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要求,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
制和进一步对外开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纺织品商业行业,主要包含了纺织品、针织品、丝绸、服装、劳动保护用品等商品的经营企业,是我国流通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经济发展和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以德治国”,“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和整顿”的精神,在全
行业内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规范行业与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纺织品商业行业
经营的方式和经营商品的特点,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决定,自即日起向行业提出“从我做起,诚信经营”的倡议。
倡议内容如下:
一、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保证经营商品质量
1.严格审核供货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从源头把好进货质量关;
2.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进无“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商品;
3.不采购和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无产地、无厂名、无商标)商品;
4.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商品安全保管、定期检查和过期报废制度;
5.不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二、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坚决杜绝价格欺诈。
1.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有关价格方面的规定;
2.健全企业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正确行使经营者定价权利;
3.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标价;
4.实事求是介绍商品,拒绝虚假折扣、虚假馈赠等行为;
5.使用国家规定的量具,做到称准量足,杜绝短尺少寸。
三、服务为本以诚待客,兑现各种服务承诺。
1.树立服务意识,兑现承诺,以顾客满意为标准;
2.开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职工服务素质和水平;
3.规范服务,以诚待客,满足顾客的合理需要;
4.严格履行“三包”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售后服务;
5.虚心接受各方意见和建议,妥善解决与顾客的纷争。
四、遵纪守法履行合同,买卖公平诚信经营。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依法经营;
2.经营过程中要谨慎签约,一旦签约,必须遵守;
3.视卖家为合作伙伴,按照合同要求验收进货和及时结款;
4.对待买家要保质保量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5.同行之间,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排挤他人,强占市场。
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也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每个市场参与者在其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础,也
是维护自身信誉的具体体现。协会要求会员企业从自己做起,诚信经营,为净化纺织品流通环境,提高全行业的社会信誉,为规范社会
主义经济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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