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北京万行通人才交流中心是经北京市人事局批准的专业人才服务、培训机构,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培训经验。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1年8月正式颁布实行,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号令,从业者必须经过相
应的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为了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制度,培养合格的物流管理人才,现对2006年物流管理人员培训班有关培训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培训等级
助理物流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物流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物流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试点

申报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
1、具备助理物流师资格,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取得物流师职业资格证满两年。
2、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学历。
3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历,从事物流相关工作满三年。 
3、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2、取得助理物流师资格、具备高级技工学历,
3、在物流公司任总经理职务,经培训达到标准学时。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3、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收费标准 1480元/人 2600元/人 4300元/人
  以上为全部费用:包括(报名、培训、串讲、鉴定、证书、教材)
课程设置
物流基础知识、物流市场分析、物流供需管理、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物流信息管理、运输
。配送管理、物流系统规划、法律常识、职业道德、案例分析、统考应试指导、考前串讲等。
师资力量
劳动部指定专家、教授授课指导。
考试取证
经考试合格者统一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开课时间
2006年5月28日 每周日上课,共8天 现在开始报名,额满为止。高级物流师6月中旬开课
考试时间
2006年11月
报名须知
报名时携带4张二寸黑白照片,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报名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3号楼1511室
  乘车路线:26 209 320 332 716 717 727 732 804 808 814 827 904 653 特4 特6 运通103 运通105  运通
  106魏公村站下车
  联系电话:88572163  87849157   传真:88579668
  E-mail:whtzhb@126.com      联 系 人:骆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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