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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前期物业,沈阳开发商不再有指定权

2007-6-22 9:40:21   进入求职论坛讨论
    “爹”是开发商,“儿子”是物业公司,今后,房屋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很难出现这样的裙带关系和任人唯亲的现象了。6月21日,沈阳市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为浑南一个居民小区招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结果,能提供优质服务和价格相对优厚的物业企业最终胜出。据悉,这是要求新建住宅选聘前期物业必须经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后,沈阳市举办的首次前期物业招投标会。

  一小区招标引来五物业竞争

  “5家物业管理企业争一个活儿”。当天下午,记者在招投大会现场看到,5家参与竞标的企业严阵以待,个个势在必夺的样子。现场除了招标人、投标人代表外,还邀请了国家及沈阳市的专业物业招投标专家评委。而且,市小区办及浑南管委会相关部门也到场进行监督。

  “万科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1.8元/平方米”,“嘉伟物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为2.00元/平方米”……记者注意到,参与投标的物业企业竞争焦点主要集中在物业费标准上。其中标价最低的为1.8元/平方米,最高的则为2元/平方米。

  物业企业依据什么来收取物业费呢?国家物业专家评委吴本旺表示,前期物业招投标实行百分制评选,其中服务目标、实施标准、费用测算各占20分。

  物业竞标最终胜出,要看该企业的管理是否到位,服务是否细微、全面,实施物业管理的方案是否科学,物业费收取标准等多个方面进行考量。物业收费标准是其中重要一项,但最终胜出还要综合考虑。如果物业企业的服务达不到开发商的要求,物业费再低也不行。

文章整理:万行工作网 www.114jo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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